更新时间:2023-09-12 16:50作者:李天扬老师
(3)申请退伍军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除户籍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应提供退伍军人证书(转业证书、退伍证书等)或优惠证书。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证书,其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的学术能力证书由学校颁发(证书必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制度中学号、学术水平考试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学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学习,并加盖学校公章)。社会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同等学历”。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满3年)。
②高考报名年满18周岁,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知识和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知识水平,具有“同等学术能力”。
(2)除提供学校颁发的学术能力证书(证书必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区外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码(可在国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学籍信息)。
(3)除提供学校颁发的学术能力证书(证书必须包括入学时间、应届毕业生或二年级学生,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交《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简明登记表》。
(4)申请退伍军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应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术能力证书(包括普通高中、普通技术中学、职业技术中学、职业高中、成人技术中学、技术学校)。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方便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布《全国残疾人统一考试管理条例》的通知(教学)〔2017〕4)精神,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方便的考生,2023年4月5日前,必须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2023年全国残疾人统一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接受和审查残疾考生在当地参加考试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如果其他考生在考试期间提出质疑,监考人员或考务员将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相关招生考试机构、残疾人联合会、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结合残疾程度、日常学习、合理便利的申请和考试组织条件,对残疾考生的身份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形成书面评价报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辖区内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市招生考试机构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复印件、《2023年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价报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批。考试前需要申请合理方便的突发疾病的考生,应当参照残疾考生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