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5:58作者:三水老师
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
(一)本科生新生入学时所有专业均为预收学费4000元/学年。
注:我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0〕123号〉文件》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生实际学费按各人该学年所选实际学分数收取,因每位学生每学年所选学分不同而学费不一,故本科生新生学费为预收费。实际费用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二)高职专业学费: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药等专业8000元/生·学年;医疗美容技术、药学、护理、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7500元/生·学年;医药营销专业7000元/生·学年;中医骨伤专业8500元/生·学年;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约8000元/生.学年(实际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三)住宿费:明秀校区,视住宿条件共有七种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学年、450元/生·学年、500元/生·学年、700元/生·学年、750元/生·学年、8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仙葫校区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四)其他费用: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广西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经过5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药学科为主,拥有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集教学、科研、医疗和药品生产于一体的高等中医药大学。学校具有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和广西民族医药特色,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中医药人才的摇篮和中医...
学校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