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5:47作者:才子老师
广西中医药大学
桂中医大教务〔2014〕12号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请遵照执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
4月11日
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1-
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为给部分优秀本科学生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专业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一年级学习结束后进行,允许转入同年级或下一年级继续学习,按转入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毕业;非医学专业转入医学专业者,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特色强、教学资源有限的问题,各专业转专业人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我校二本录取(四年制、五年制)人数的5%,依学校当年统一发布的数字为准;
-2-2.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转专业不允许转入中医学(桂派杏林师承班)、中医学(免费农村定向班)等特殊班级。
6.非医学专业转入医学专业,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转专业
1.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并获得所在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