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0:19作者:才子老师
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2010年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7000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为准,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850元(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广西性质类别:理工类
广西工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地方工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1961年停止招生,1962年停办,1982年合并广西轻工学院、广西机械学院、广西石油化工学院恢复重建,1985年从南宁迁至柳州办学。 学校占地面积1200多亩,建筑...
学校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七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八条各专业录取(除艺术类专业外)按照分科类别,采取“分数清”录取规则,以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九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60%和文化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