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0:31作者:三水老师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于2016年3月15日—3月20日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就近选择报名确认点和考试地点。
二、考生上网预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在3月21日-25日凭报名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审核表》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随迁子女的《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退学处理。
第七章考试办法
第十八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
一、必须参加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英语4月11日(星期六)8:30-10:10
数学10:40—12:20
语文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