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2)
更新时间:2018-06-12 10:17作者:李天扬老师
注:1.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需参加术科面试;3.住宿费每年每生700元。三、招生对象二、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5日-20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2.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1日-22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我院指定在校本部A区、惠东县教育局报名点交纳报考费、电子摄像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确认。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办联系。3.报名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往届生须带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①.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②.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③.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④.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⑤.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艺术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操场。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以本校作为确认点的可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其他确认点以现金形式缴交)。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0日)到本校招生办(林伟华科学楼3楼招生办公室)领取。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