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09:53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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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普高类考生
普通类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核形式,总分300分。根据考生成绩总和,分类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1.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主要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确定参加面试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分布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参加面试考核的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当第一志愿专业报考考生数不足面试考核划线比例时,则该专业参加面试人数按参加笔试人数的85%划定,不足部分由该专业第二志愿且未进入其他专业面试范围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补足,但由第二志愿补充的考生入围分数不得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围最低分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对于艺术、体育特长生予以适度倾斜;
4.录取。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中职类考生
中职类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核形式,总分500分。根据考生成绩总和,分类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1.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总分350分。综合文化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200分,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专业综合理论考试150分,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免考笔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学校采取免试优录政策。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学校免笔试考核,可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2.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分布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扣除免笔试考生人数)。当报考考生数不足技能考核划线比例时,则该专业参加技能测试人数按参加笔试人数的85%划定最低分数线。
3.专业技能考核。成绩150分,采取对考生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4.录取。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专业名次平行时,按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免试优录: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体检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
(四)按文件规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七、进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