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22:30作者:王华老师
四、优先征集制度。①放宽征集年龄,大学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②增加征集地选择,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③延长征集时间,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入校后可继续征集,时间可持续到9月30日入营;其他高校学生错过报名时机的,在县级兵役机关体检、政审结束前可随时报名应征。④提前初检初审,结合高校教学实际安排,各级各单位从4月份开始就陆续展开大学生征集工作,在毕业离校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签订初步参军入伍意向。⑤优先审批定兵,双合格大学生没有入伍的不得批准其他青年入伍。
五、检查督导制度。省、市兵役机关要会同同级地方教育部门成立大学生征兵工作督导组,对各县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各单位机构设置、宣传发动、政策落实等情况。5月下旬至6月上旬,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公室计划采取集中督导检查、分片听取汇报、现地查看资料、组织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和各高校对大学生征兵工作落实情况进检查督导。各地级市要参照省的做法,联合军地力量对所属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的大学生征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跟踪教育制度。①各高校要对本单位应征报名大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制作应征大学生花名册,切实发挥好院系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应征大学生建立常态化联系,实时掌握应征大学生动态。②大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各县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做到身体文化、政治面貌、家庭背景、流动去向、现实表现“五个清楚”,最大限度提高大学生预征对象体检上站率。
七、咨询投诉制度。①全国征兵网在首页和管理平台分别设置了在线咨询和咨询管理、举报管理,各级兵役机关要建立并发挥好专网作用,及时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省定期通报各单位解答释义情况。②省设立网上和电话投诉专线,面向全社会公开,对于兵役机关和高校落实大学生优先征集不力、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一经查实省将限期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八、通报奖惩制度。①征兵工作期间,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根据各单位大学生应征报名情况,适时予以通报。②征兵工作结束后,省将根据各高校完成任务情况予以通报讲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