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1:18作者:王新老师
(十一)参加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录取期间,高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因专业间生源不平衡、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造成招生计划有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
五、加强管理
(一)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络填报志愿,网上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及时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二)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组织考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在成绩公布前先进行估分,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有关信息及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充分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准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部分考生排位,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官微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三)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做好病毒防范,确保网络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