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16作者:三水老师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档,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填报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在广东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特别提醒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三、2018年广东高考难度调查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