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9:09作者:李一老师
四、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2、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申请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考试,缺考、旷考、缓考、考试不及格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要求有差异,且差异课程(完全差异课程+部分差异课程)门数超过6门(不含6门)的需留级转入。
4、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如未修读“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两门课程需留级转入。
5、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无要求但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可在毕业审核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
6、跨学科转入的学生可试读一个月。如不适应,本人提出申请可退回原专业学习,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补充说明(2015年6月16日补充)
1、2015年6月16日及之前完成考核的课程成绩均计算在内;
2、2015年6月16日及之前完成考核的课程,若成绩还未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请相关课程负责人必须于6月18日17:00前录入成绩,同学们于6月19日核准自己的成绩;
3、因天气原因,本学期体育考核未能在6月16日前完成,因此本学期体育成绩不计入本次成绩统计范围。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名额计划表
2、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各专业已执行培养计划
4、2015年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