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0:30作者:才子老师
2.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3.平均学分绩点=∑(5门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5门课程学分数。
4.不开《大学物理》课程的专业,可由原学院指定一门必修课统计绩点,例如:建筑学:《画法几何及阴影透视》(1、2);数学各专业:《高等代数》;工商管理专业:《微观经济学》;行政管理专业:《中国政治经济史》;法学专业:《民法学》(1、2);英语专业:《英语阅读》(1、2、3),等等。
5.英语专业以《基础英语》(1、2、3)取代《大学英语》(1、2、3);数学各专业以《数学分析》(1、2)取代《高等数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