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09:01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调整计划时间:4月14日。
录取时间:4月15-16日。其中,4月15日8:00-17:00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4月16日8:00前高校必须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17:00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资料送审及打印录取名册时间:4月23-24日。
请各招生院校务必按照网上录取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工作。网上录取的审核业务咨询电话:020-38627832,技术咨询电话:020?38627912。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专业录取分数线学费计划。需了解生源情况的高校,请与省招生办公室计划组联系,联系电话:020-38627829。凡生源超出原招生总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以及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公函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0?38627829),然后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再由省招生办公室在网上批复。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