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1:03作者:王新老师
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计算产生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定成绩=A*60%+B*30%+C*10%
A.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广东省本一线,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绩;
B.自主评估成绩:我校采用面试或专业能力倾向测试来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倾向、适应力和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以百分制评分。
C.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生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按照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计算,全部科目为A者计100分,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5分。
当综合评定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总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做出录取决定。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将对考生在线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以及邮寄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之后确定参加自主评估的学生名单,通过电话和(或)电子邮件通知学生。
2.自主评估: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评估。自主评估时间:2016年6月中旬自主评估地点:广州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自主评估成绩、高考成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资格考生名单。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同时以电话和/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正式通知学生,学生也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4.高考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综合评价批次填报西交利物浦大学作为最终的志愿确认,未在高考志愿上填报的考生,视为放弃。
5.高考录取:西交利物浦大学将计算综合评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提前综合评价批次(本科第一批次之前)完成正式网上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投档与录取。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费用
2016年学费:人民币7.7万元/学年
住宿费:2,200元/学年
代收费:2,000元/学年(含教材费、打印费等,多退少补)
八、附则
1.学校纪监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西交利物浦大学纪监部门招生监督
电话:0512-88161278。
2.本方案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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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