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9:05作者:才子老师
声乐测试——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自带伴奏。
器乐(民族、西洋)测试——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舞蹈测试——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节目主持测试——身高要求: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美术测试——素描。
3.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现场收取报名测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人,美术类175元/人。
4.入围通知:我校预计于2016年2月中旬前在招生办主页上公示入选名单,其后邮寄协议书
四、录取原则
1.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具体填报以当地考试院规定为准。志愿表上设置有“艺术特长生”类专栏的省份,须在此栏填报;无“艺术特长生”类专栏的省份须在全国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顺序填报,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退档。
2.艺术特长生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限制,但艺术特长和自主选拔等其他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我校将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志愿及专业计划数情况确定专业。
3.各类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降低10分)内录取。
4.A类艺术特长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招生在当地投档线以上,根据各专业分数线,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计划数,以高考文化成绩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确定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B类艺术特长生为广东省美术类联考成绩在240分以上的专业生。需网上报名,无需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高考文化成绩加20分之后达到我校在广东省理科投档线(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其他专业不享受此政策。有意者可于2016年3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按照考生的省联考成绩择优认定,入围数不超过5人;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且确定专业,以上三个专业各限招理科考生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