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1 05:36作者:李一老师
说明:
1、全学年52周,学生在校41周,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学年教学时间39周,其中课堂时间35周,复习考试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区教育局或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如传统活动、文化科技节、运动会、社会实践、农忙假等)。
2、寒暑假11周;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省政府规定安排;儿童节、青年节可按规定放假或组织活动。
3、每学期末复习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按学校日程安排进行。
4、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