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07:44作者:王华老师
6. 如发现有人溺水,一定要从溺水者的侧面游过去,千万不要从正面过去,以防被溺水者抱住而一同溺水。溺水的人被救上岸后,先要清除掉他口鼻中的泥沙,然后。救护者可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膝,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屈膝的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捶其背,使其腹腔里的水流出。如果溺水者已经苏醒,要给他穿衣保暖,并让他安静休息,如果情况严重,要及时将溺水者送往医院抢救。
六、交通安全常识
(一)步行安全常识
1. 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右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 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 当公交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 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 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骑自行车安全常识
1. 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
2. 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 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
4. 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 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 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