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3:18作者:李一老师
值得说明的是,在不同时期,雷锋精神的表现内容与表现形式应该有所不同。而在过去很多时间里,学习雷锋活动从百姓自发、主动的道德行为,慢慢变成了一种程式化的“规定动作”,结果出现了每到三月初,福利院、敬老院等公益场所便成了大家争抢去服务的尴尬局面。而在程式化的行动之中,雷锋精神的实质很难发扬光大,雷锋精神中那种生机勃勃的活力也因此有所减弱。
近年来,不少人开始呼吁丰富学雷锋的方式,提倡以日常的雷锋式行为,以富有时代特点的工作为主。有人甚至提出了“真正的雷锋在岗位上”这样的口号。的确,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雷锋活动也要与时俱进,不断为学雷锋活动注入新的内容和活力。要牢牢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从实际出发,适应发展变化的时代需要。不能把雷锋精神简单地理解为扫扫地等做一件好事,雷锋精神是较高的道德境界,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加强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从法律的角度看,目前社会上缺乏诚信、道德沦丧现象泛滥,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解决这些问题,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同时,大力提倡雷锋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创造的壮丽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将产出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没有坚强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雷锋精神是推动我们社会进步的巨大精神财富,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全面理解雷锋精神,让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以饱满的激情、与时俱进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并将其代代相传下去。这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呼唤,这也正是广大党员和群众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