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1:25作者:三水老师
二、大力推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扎实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精神和要求,积极会同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具体落实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实施意见》和相关具体工作方案的落实,并做好迎接中央改革办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争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推广建立《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开展“菜单式”普法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效果。
5、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全面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
6、进一步深化老、少、边、贫地区的普法工作。制定惠边惠民(族)普法政策,提高老、少、边、贫地区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和保障水平。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扶贫脱困攻坚内容,开展法治扶贫。建立“法治走边关”长效机制,推动与接边国家建立更高层级的双边普法协作机制。全面推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边境口岸、边民互市点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三、着力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挺进
7、切实抓好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对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检查考核,进一步推动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发掘我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先行优势,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变先行优势为制度优势、效果优势。
8、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