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1:36作者:王华老师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为让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技人员)紧跟时代步伐,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战略思想,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与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统一部署,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