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2:27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
“七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选结果。
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
严格基层普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惩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方案。
上级在制定具体的普法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现状和实际,使量化考评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
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避免考评方案过于繁琐,防止基层为迎接检查突击编软件和疲于应付等现象。
五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
各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学法工作,同时,普法机构并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每年组织各单位搞一次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将不同对象的学法情况、考试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只有这样,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要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
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
要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干部。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普法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要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律从业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七要落实充足的经费保障。
普法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而且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
要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
同时,要加快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车辆、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