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22:31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步:户籍验证(5月15日-18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形成报名信息数据库,经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后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学位派送系统。
第三步:学位派送(5月19日-22日)
长春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
第四步:信息审核(5月23日-27日)
长春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于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审核其原籍户口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第五步:下发通知(5月30日-31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各中小学校为所派送的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组织新生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长春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城区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办法,为其提供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有适龄上学孩子的外地户籍家长
需尽快办居住证
由于幼升小一般都在往年的5月初,今年也同往年不会出现大的偏差。所以,家里有孩子今年要入学、升学的父母,而孩子又是外地户口,没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到期的,一定要抓紧时间去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办证。
一、公民居住在自己房屋需要办理居住证的:
需要提供房屋相应手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片两张。
二、公民租住他人房屋需办理居住证的:
1.需房主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来派出所签订治安包保责任书。
2.租房户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租房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
三、在校大学生办理居住证:
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长春学区划分或将在4月25日9时公示
今年3月末,网络上发了很多关于2017长春学区划分的相关信息。
虽然长春市教育局并没有正式对外公布今年学区划分的公示时间,初步定于4月25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