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21:19作者:王华老师
五、规范暑期教育行为。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
六、加强教师培训管理。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制定好假期教师培训方案,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培训。要深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教师网络空间建设,加快优质资源上传。加强在职教师师德教育和管理,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和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违规行为。
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制订好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八、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提前部署好新学期工作,组织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提前备课,做好教材到位等准备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校园新面貌迎接新学期。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