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21:12作者:三水老师
3.不准在寝室内违章用电,烧电炉,使用烤火器等。
4.因事因病夜晚不归,要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人员请假,并征得许可。
5.不得将外人带入寝室住宿。
6.不准将衣服、洗脸巾晾晒在电线或日光灯上。
7.不准在寝室内焚烧废纸杂物。
8.住上铺的要慢慢上下,不准将床摇晃,不准跨越相邻床位,不准站立或坐在床沿将脚掉下穿脱衣服,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准用手接触吊扇,顶棚等。
9.住上下铺床的学生,不准在床上做剧烈的体育活动,以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10.要保持室内清洁、干燥,不准将剩饭菜、洗脚水、洗脸水等倒在室内。
11.要关好寝室门。
12.原则上不准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中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学生家长向学校申请并经许可,且家长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八、消防安全
(一)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不随身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吸烟、不玩火,尤其是在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3.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打火把、燃烧农作物秸秆、草坡。
(二)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1)生火时不要用汽油、柴油和酒精等引火;
(2)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安全。
2.按照操作规范正确安全地使用液化天燃气。
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用毕切记关阀门,且不可随意玩弄开关。
3.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正确掌握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不可随意玩耍家用电器。
(三)遇有火险时,用下列方法处置:
(1)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准确的地点、火灾种类、火势情况,并派人员在路口等候消防车;
(2)初起的小火,可正确使用灭火器、水、沙土、干土、浸湿的毛巾、床单、棉被等覆盖灭火。
(3)最主要的是尽快离开现场,脱离危险,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并包好头部冲出房间,安全脱离火灾现场。
(4)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未成年学生不得参与火灾的扑救。
九、防止有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