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20:48作者:王新老师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年2月16日(周四)之前报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四)其他上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年2月28日(周二)之前报送。
(五)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61719030,13601398003
联系人:韩彬
联系电话:010—61719302,13716528721
传真号码:010—617193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张薰尹
联系电话:010—68897023,18810647907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13810248521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