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22:28作者:王华老师
15..什么是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本区范围内到高新城区务工的外街镇人员,是否属于外来务工人员?
答: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为外县区而又在高新区城区长期从事工商业的人员。
本区范围内在城区务工的外街镇人员,不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就学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6.我是进城经商的,租赁的商铺,是否在商铺所在片区填报信息?
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应如实填报商铺和租住房屋信息,但子女就读应在该片区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可入学,如居住片区无空余学位需要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片区就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15〕4号)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规定,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请无法调剂和不服从调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
17.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并在高新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高新区务工者,父母一方需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高新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工商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④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18.我购买的哥哥家的房子,没有过户,应如何填报信息?
答:购买亲人的房子,应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自建房,应提供相应的宅基证明材料。再提供相应产权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票据)。
19.我妻子户口是湖西崖西社区,孩子和我的户口在老家,购买是旧村改造的还建房,孩子应如何填报信息?
答:在“自购房产”栏中填报信息,提交材料时除了向学校提供持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入住证明(物业、水、电费收据)、子女及其父母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