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1:48作者:才子老师
3.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举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探索建立中小学党建网络培训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国高校普遍开展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制订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测评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出台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整治和查处国有资产、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生转学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直属高校党政同审试点。
5.加强教育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订出台关于加快高等学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制订出台高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做好直属高校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加强部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选任,严格驻外干部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推进高校、地方、直属机关双向挂职锻炼。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6.强化改革顶层设计。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着力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健全重点改革任务台账,全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健全部省、部市共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机制。发布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研制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发布实施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
7.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部门、各地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改革政策。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订高等学校与所属企业剥离工作方案。总结推广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订教育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加快推进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研究制订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