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22:57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按照财政部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村级主体、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合理推进”四大原则,采取“竞争立项、择优选取”的方式,综合考虑当地党委、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意愿、资金保障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健全程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措施等因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60个县(市、区)、300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和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按每个试点县1000万元、试点村500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三、积极探索,试点改革初见成效
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对试点的工作指导和跟踪了解,充分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努力探索以产业发展、股份合作、租赁经营、服务创收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目前,全省各试点县积极探索适宜当地发展的模式,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良性互动,有以土地流转带动产业升级的“牟定模式”,以股份合作推进村企共建的“鹤庆经验”,以固定资产投资租赁经营的“芒市做法”和今年启动的以产业链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全覆盖促脱贫的“弥渡模式”等,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