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1 21:54作者:王华老师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陕西省今年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陕西省招办4月19日发布了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和去年相比,重大变化是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录取办法更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全国招生计划6.3万名,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申请及测试情况决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报考学生均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5月10日前结束。6月15日前,各有关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完毕,并将审核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矫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招办进行信息变更。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