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1 21:40作者:才子老师
6.大病集中救治如何组织进行?
答: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遴选了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和宁夏8省区启动大病专项救治试点,目前已经集中救治了9.2万人,收效良好。2017年大病专项救治试点要覆盖所有贫困地区,2018年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扩大到所有大病病种,并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救治全覆盖。
7.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如何实现?
答: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分类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每年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在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中,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细化诊疗流程、明确质量要求,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既确保质量又控制费用。
8.重病兜底保障如何实现?
答:一是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探索与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门诊慢性病管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各地要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加强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三是落实 “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之间基本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关医保、救助政策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完成“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经济负担。四是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充分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或免除个人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