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23:34作者:三水老师
2、救助标准。项目康复训练补助经费标准:脑瘫儿童每人每年康复训练经费13200元;智障、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补助资金按年底完成任务数拨付至儿童所在康复机构。
3、申请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在8月份,持儿童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报名参加救助项目。审批通过后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向符合项目要求且完备报名手续的残疾儿童发放“康复救助卡”(残疾儿童可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1.发放范围。2015年起,对年龄在16-59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表现为基本运动功能丧失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照料)的一、二级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中上述残疾类别者)
2.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4元进行补贴,其中利津县按每人每月36元进行补贴。
3.申请程序。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户口薄、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村(居)、乡镇(街道)联合进行初评,然后乡镇(街道)残联进行复查审核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已享受“阳关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在发放护理补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标准执行,原则上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