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23:34作者:三水老师
二、职责分工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成专门机构和指定专职人员,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和发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发票使用量,切实加强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开具和缴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实现对发票信息的实时监控,全面提升发票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非法开具、取得等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接受的虚假发票和涉及的金额,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财务列支,已经列支的予以追缴,并依据相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内部审计时发现有假发票,公司应该找到供货单位,要求对方重新开发票入账;有权检查部门检查时发现虚假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披露到底,具体到单位和责任人。结合发票案件查办工作,认真梳理假发票信息,循线追查,深入查处制售、购买、使用假发票的纳税人,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完善发票投诉、举报、查处和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响应查处机制,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努力形成对虚假发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识假拒假的意识和能力,提供便捷多样的查询渠道;集中曝光一批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有效提升发票整治工作的威慑力。
完善服务业发票定额管理办法,明确关于发票投诉、举报、立案、查处、打击、奖惩、立卷归档等工作机制。对举报的案件及时查处并回复举报人,对查实的案件在对违法违规行为人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可按一定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相关情况进行保密。
市公安局:组成专门机构和指定专职人员,配合国、地税等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查处发现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指导各县区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提高打处效率;适时公开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会同市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建立起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具体负责向协调小组提供相关违法信息数据等举证工作。
市财政局:组成专门机构和指定专职人员,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设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和有奖举报专项基金,配合市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电信等部门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