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22:04作者:三水老师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如有违反,根本不是以前的1-5倍广告费可以解决的,新法的惩罚制度是:代言人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情节较轻的没收广告费用,并处3-5倍广告费罚款,无法计算金额或金额明显偏低的处20-100万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广告费用,并处5-10倍广告费罚款,无计算金额或金额明显偏低的处100-200万元罚款,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