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3:13作者:王新老师
(1)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中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技术研发或管理实践经验;
(3)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
(4)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
(5)拥有我省重点产业、行业、领域发展急需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核心技术;
(6)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外国专家。
(二)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
1、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领域,优先扶持龙头企业,引进具有较大创新潜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学科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端外国专家团队来闽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研究等工作,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和倍增效应,使我省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突破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的瓶颈制约,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2017年全省计划立项资助引进10个左右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团队。
2、申报条件:
(1)团队须以我省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首席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国家青年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国家外专局“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外籍院长)、国家外专局“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海外学术大师)、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或省“外专百人计划”的外籍专家为领军人才。
(2)除领军人才之外,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有3-5名持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地区)永久居留权,或是我国港澳台地区居民的海外高层次专家,且团队其他成员在2017年度内来闽工作或服务时间相加合计应不少于2个月,除来闽工作或服务时间不同外,团队其他成员的其它申报标准与条件参照省“外专百人计划”的申报标准与条件。
(3)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须与省内用人单位共同制订明确的项目工作任务计划和目标。
(三)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1、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需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专项以及龙头企业、重点园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引进对我友好,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在推动技术创新、学科发展方面能够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外国青年人才。2017年全省计划立项资助引进10名左右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