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01:42作者:王华老师
答:如前所述,本次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是基于支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专项修改、局部修改,修改内容虽然不多,但是对于落实简政放权精神,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下一步,财政部将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推动《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进程,研究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业务范围拓展、内部治理机制、执业行为监管等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范畴,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法制保障和更为优化的社会环境。
问题四:财政部门将要采取哪些措施贯彻实施本次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
答:财政部门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法》是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财政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注册会计师法》的顺利实施: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结合“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抓紧研究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为择机全面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做好铺垫和准备;三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行业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四是认真总结《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发布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成就和发展规律,结合全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谋划新形势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通过法律修订、体制完善、机制创新和制度优化,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