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01:33作者:王华老师
学校开设就业创业必修课 纳入学分管理
今年起,全省各高校将进一步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重点建设一批课程资源丰富、适合网络共享的大规模网络在线开放创新创业课程。
今后,高校将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方案》要求各高校应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组织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并从中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
充分整合高校教育资源 建大学生创业园
今后,各高校将充分整合校内教育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发挥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作用,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资金支持、专业技术指导和企业孵化服务。《方案》要求,高校所有教学科研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
政府鼓励各高校积极利用校外各种资源建设好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场地和共享设施等方面的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未来,我省将实施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指导大学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十三五”期间遴选支持1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500项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项目。
改革学籍管理 自主创业可折算学分
今后,我省将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案》明确,各高校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今后,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