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1:40作者:王华老师
(四)贷款审批
组合贷款资料齐全后,分别按照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自的审批流程进行贷款审批。
(五)抵押登记
组合贷款审批结束后,抵押权人凭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发放
抵押权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受委托银行收到组合贷款资料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放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划拨公积金贷款资金,受委托银行将组合贷款资金(公积金贷款资金+商业贷款资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同时发放。
五、组合贷款受委托银行(12家)
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长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