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1:27作者:王新老师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www.hebjs.gov.cn。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2008年5月1日 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省建设信息中心;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政编码:05005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联系电话:0311-87905513;传真号码:0311-87904345;电子邮箱:jst@hebjs.gov.cn。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河北建设”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