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23:46作者:李一老师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对资助资金要单独设账,严格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评价,于每年年底向市人社局等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对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成绩效考核内容的,视情况停发或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面向社会,面向基层,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做好集中宣传工作,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关心、参与、支持特聘专家工作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