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22:57作者:三水老师
第五章学时管理
第十五条 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员,近三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数与同期公共课学时数总和达到120个学时。其中,近三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学时数总和不得少于40个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员,近三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数与同期公共课学时数总和达到96个学时。其中近三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学时数总和不得少于32个学时。不足部分由选修课补充。
第十六条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两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员,公共课只需在网上学习一次,必修课考试合格后,把打印出来的证书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当年登记页上,分别送交两个专业课基地进行审验。专业课需到所属的两个专业课基地学习。
第六章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建立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的电子档案,实现即时查询,科学化管理。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