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4:13作者:李一老师
报考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接收面试实施机关的通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前
3.面试考官如何选派?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考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派,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要达到5人以上。
4.面试时考生可否透露个人信息?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八、关于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哪些部门在体检中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复检的时间和项目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的规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