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4:06作者:才子老师
5、外资处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报送及上述企业信息发布。
(二)指标更新要求。为保障“红黑榜”发布制度工作常态化,特提出以下要求:凡市局本级作出的决定或发布文件的信息自作出决定或发布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送;市局本级以外的信息应当自收到相关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送;信息发布部门应自接到报送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上述规定时间凡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时间为准。
发布、报送路径及方式:有关处室负责将本处室收集整理的红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纸质版(加盖本处室印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外资处;外资处负责按照要求将信息发布在郑州市工商局官网对应栏目和郑州信用网,同时将信息报送至郑州市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鉴于郑州市诚信建设制度化由市文明办牵头,重点领域诚信“红黑榜”指标及更新由市信用办牵头,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监督,同时涉及网络平台及技术保障等工作,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采取措施,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郑州市工商局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及信息报送工作,市局决定把诚信“红黑榜”作为郑州市工商局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衔接配合。日常工作由外资处具体负责。外资处同时负责与市信用办对接、协调,报送信息,上传下达;市局信息中心负责与市信用中心的信息平台对接,积极探索建立与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口,实现全市信用“红黑榜”的资源共享,并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各部门根据承担的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