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4:01作者:王新老师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厅与全市264个投诉站(台)、17家企业投诉接待站和近300个社区投诉联络点相联通,共同组成郑州市消费者投诉指挥网络。大厅使用由GIS地理信息、有线网络通讯、登记受理、统计分析、案件处理、GPS车辆调度指挥等六大部分组成,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12315"投诉网络指挥系统,主要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同时受理社会各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近年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意识,以深化改革创新统领全局,以 “五个工商”建设引领方向,铁腕抓队伍,强力正行风,服务树形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先后荣获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法制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文明示范窗口、促进全民创业先进单位、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集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郑州市文明系统、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坚持依靠群众 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先进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连年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绩效考核第一名、“五个工商”建设先进单位第一名,政风行风评议连年位居郑州市执法管理部门前列。连续三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