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21:34作者:王新老师
(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开具。
纳税人也可持二代身份证到我市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查询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办税服务窗口查询开具。
纳税人填报《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也可委托代理人携纳税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二、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核实
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填报《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原《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也可委托代理人携纳税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委托人签章的委托委托书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申请核实。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提供的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后,将核实结果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并重新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指南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