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5:46作者:王新老师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申请网上报考,各级招考办务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7.报名点将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且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8.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于2017年4月6日起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免考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并初审,省招生考试院审定。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省招生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3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合档的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