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5:36作者:王新老师
30、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根据全国自考委的相关规定,我省在自考助学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即有条件的自考助学机构可以成立自考学习服务中心。在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注册入学并接收自考助学的考生,经考核合格后,所学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4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统考成绩占60%。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有关信息,请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查询。
31、问:我在安徽省以及外省都参加过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何将成绩归并到一处办理毕业手续?
答: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规定,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转入和转出手续。成绩从转出省成功转入到转入省后,在转入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一年只能办理一次转入或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或转出前须充分了解转入和转出省的相关政策。
外省转入我省的成绩查询:
1、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直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zk.ahzsks.cn)查询。
2、2016年之前的外省转入成绩,在我院官网自考板块的转考办理栏(http://cx.ahzsks.cn/zikao/zkzk_in.php)查询。
我省转入省外的成绩,由接收省负责提供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