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5:34作者:三水老师
6.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
交换生在交换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由韩方承担。
其他费用如下(详见附件2):
(1)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赴韩学习期满后按时返校,退还保证金;
(2)往返交通费用:约人民币3500元;
(3)宿舍自治会费及押金:约人民币250元/学期;
(4)餐费:约人民币2200元/1个学期;
(5)教材费:约人民币600元;
(6)保险费:约人民币900元/年;
(7)体检费:约人民币200元;
(8)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费:约人民币200元/次。
四、选拔程序
1.申请赴韩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学习申请表》(附件3),在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学生汇总表》(附件4),2017年3月28日前学院教务办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信息报送教务处104室国际教育科;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赴韩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应及时向学校缴纳出境保证金,并按时缴清学费后方可办理赴韩签证。
五、成绩管理
赴韩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相近或相同课程的成绩。交换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1.学生赴韩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保留学籍。
2.赴韩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回到原班级就读。若申请交换专业非原就读专业,原则上做降级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65882130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