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5:38作者:李一老师
办学条件、建筑信息录入同上。
4、财务信息的管理
财务信息每学期一录,即年初(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学期秋季财务信息的填报;9月31日前完成春季财务信息的填报,教育部二司对学期的时间定义:秋季学期:9月1日-1月31日;春季学期:2月1日-8月31日。
5、幼儿信息的录入
幼儿管理—新建幼儿信息—输入各种信息—保存—查看是否准确无误)—提交—园长审核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新建,而是要调转管理?
1.幼儿携带学籍证明或者转学证明来园的,说明幼儿已经在原就读园建立学籍,不能新建。2.当新建学籍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可见,说明幼儿已经在原就读园建立学籍。以上两种情况请使用调转管理的转入管理—转入申请。
6、转学流程
第一步:由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原就读幼儿园申请转学(特殊情况可电话口头告知,取得学籍号)。原则上幼儿园需当天办理完成转学手续。
第二步:幼儿园检查幼儿学籍档案,①确认学籍还在本园,先至信息查询打印学籍证明,再进行离园操作,操作步骤:离园管理→正常离园→类型(转出)→保存;②已离园的幼儿开具幼儿转学证明书,打印后盖章。将交幼儿学籍或转学证明给家长,完成转学手续。
第三步: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将学籍或转学证明交到现就读园,并同时提供采集所要求的孩子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所在页、父亲户口本所在页、父母户口本所在页、出生证、独生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第四步:现就读园进行幼儿学籍调转操作。操作步骤:调转管理→转入申请→省内→输入学籍号→查询→转入。(离园状态转入,在园状态不申请,家长重新办理转学程序)
其他要求
1、幼儿家长转学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拖、延迟办理或者不办理。
2、对转学幼儿家长没有来园办理转学手续,且现在不在本园,原幼儿园需要主动通知家长来取走学籍(转学)证明。原就读幼儿园可先将幼儿学籍打印保管,再进行离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