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2:23作者:李天扬老师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人民的名义》源于反腐败斗争的伟大实践,源于创作者敏锐地捕捉到时代的脉搏和人民心声,尤为重要的是,“人民的名义”彰显了正义的力量,必将助力清明政治生态建设,为社会传播更多的正能量。
《人民的名义》作为一部反腐题材的电视剧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好评的原因不仅是因为电视剧拍摄质量好,更是因为该剧真实反映现代社会中存在的腐败风气,满足人民对惩治腐败渴望。笔者在看了《人民的名义》后,因“党员的特权”这句台词而思绪万千。
电视剧中,陈岩石老革命说到他入党为的是争取只有党员同志才能扛炸药包的特权,这种特权是奉献的特权,他为有这样的特权感到自豪。看看今天,千军万马进入公务员队伍为的安逸的工作和优厚的待遇,入党也就是为了能有资格当官。这样的党员干部是没有信仰的,是居心叵测的,是没有宗旨意识的。有甚者将腐败看出党员干部的一项特权,认为自己为地方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获得更加安逸的生活。社会的发展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不是某一个人的功劳,所以社会财富是人民共享的。我们又怎能希望把腐败视为党员特权的人为民服务,为民谋利,为民用权呢! “党员干部的特权是什么?”需要从党员干部的权利来源进行思考。中国共产党能成为中国的执政党是因为它代表人民,它为人民谋利。党员干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这份权利是人民对党员的信奈,是人民对党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幸福的信任。党员干部为社会发展贡献是理所当然的。一些人认为自己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出现一点贪腐也无妨。可是,若没有人民赋予你权利,你再有本事也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中干不出辉煌。党员干部只有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民谋利能体现党员的价值,心理上才能获得荣誉感。所以说党员干部的特权是能获得奉献的机会,而不是有腐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