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7 04:21作者:王新老师
二是要塑公正,讲奉献。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办案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检察工作的主要资料和表现形式,是最好的监督载体,是检察机关的立检之本。要忠实履职,提倡不计名利、默默奉献的创业精神,提倡永不满足、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在检察工作新一轮发展中不甘落后,争先创优。要秉公执法,提倡“爱民、亲民、安民”,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将“理性、平和、礼貌、规范”的执法理念、为民执法的宗旨,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行动中。
三是要强修养,讲纪律。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有德不失德,就务必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清清白白干事,踏踏实实做人,争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道德高尚、业务娴熟”的检察官。以崇高的追求、高尚的品德、高深的修养,来约束自我、锤炼自我,带动、影响身边的人,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发展。
一是不注重领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偏离,导至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他们都身居要职,握有重权,替别人说话办事只是张口之劳,得到的却是优厚的回报,钱花不了,东西用不完。他们都成了一些不法之徒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袭击目标,而且一旦击中便稀里哗啦不可收拾。为什么能这样?按他们自我的说法就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没有改造好,平时很少领悟,即便学了也是应付公事,根本没有装进脑子里去。久而久之,便犯了迷糊,再也脑子不清醒了,以至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二是权力观念严重错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我的东西,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他们个个为所欲为,根本不好监督,甚至把组织的监督看成是对自我的不信任,拒绝监督。他们替别人办事就得收钱,收东西。第一次都说是很害怕,但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之后就习以为常了。他们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做得很跷。他们在一个县负责,把这个县当成自我的私有财产,愿意怎样干就怎样干,能够卖官鬻爵,能够为亲朋好友无原则的办事,能够对着下级大呼小叫,当奴才来用,只要有利可图的事他们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他们认为他们就是老大,谁也管不了。因此,别人想监督也被他们的淫威给吓住了。